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你局 《关于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1997]冀公消字第79号)
收悉。鉴于省物价局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指定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冀价经费字[1996]第291号)经过一年的试行,基本符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检测范围 省内各类建筑中安装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委托单位。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