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日前,河北省消防总队决定,3月份与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在全省使用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产品整治专项行动,清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不法厂商,提高公众识假能力和产品质量意识。
据悉,此次行动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检查一批在建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灭火器、应急灯具、防火阀、防火卷帘(或控制器)、消火栓(或箱)、防火门等消防产品;同时帮助指导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查验制度,规范查验内容(包括检查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与方法,存档有关记录,确保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配置,使用。
惩治一批违法厂商。
发现使用领域中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将依法查扣。涉及施工、监理及使用等各方责任的,依据《消防法》予以处罚。消防机构还将主动联系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发现违法行为的,分别对生产、经销、使用等各个环节追究责任。
举办一次大规模的消防产品质量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产品知识宣传、业务咨询,公布消防产品质量信息,集中曝光一批消防产品违法案件;公开举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扩大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社会影响,组织开展现场宣传与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和辨假能力。 |